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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剧本——《花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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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剧名:花鼓歌(Flower Drum Song) 首演年份:1958,新版:2002 作曲者:理察罗杰斯(Richard Rodgers) 作词者:奥斯卡汉默斯坦(Oscar Hammerstein II) 编剧者:奥斯卡汉默斯坦(Oscar Hammerstein II)与约瑟菲德兹(Joseph Fields),新 版:黄哲伦(David Henry Hwang) 2002年的十月中旬,罗杰斯与汉默斯坦(Rodgers & Hammerstein)50年代末期的经典「花鼓歌」(Flower Drum Song),在暌违四十多年之后,正式的再度登上百老汇舞台,获得了各界评论一致的赞美,被誉为2002年十大最优秀的音乐剧之一,甚至被公认比当年的头一次演出更动人,因为这回它有了全新的剧本与故事的情节。而尽管百老汇的演出已经在2003年三月中旬结束,它随即计划展开全美各地的巡回演出。另外,由于这次的演出成功,原作的同名小说,中国旅美作家黎锦扬(C.Y. Lee)的「花鼓歌」,也再度畅销。想要认识这出戏,我们照例要来个「细说从头」。 在百老汇音乐剧的历史上,罗杰斯与汉默斯坦可以说是最受推崇与喜爱的创作搭档之一,在他们两人合作的前后十六年间,他们一共推出了九出音乐剧,虽然不能算是很多产,但几乎每出都是脍炙人口的,其中甚至有六出还被搬上大银幕而轰动了全世界,除了「真善美」(The Sound of Music)、「国王与我」(The King and I)和「南太平洋」(South Pacific)之外,还包括了「俄克拉荷马」(Oklahoma!)和发表于1958年的「花鼓歌」。 「花鼓歌」是罗杰斯与汉默斯坦在两人最后合作的「真善美」之前推出的作品,尽管他们具有相当高的号召力,却也不是每一部作品都非常成功的,事实上,他们当时就以1953年的「我和朱丽叶」(Me & Juliet),以及1955年的「水管梦」(Pipe Dream)两度尝到败绩。剧评家们都承认他们的专业水准,但是以整体的表现来讲,不论专家或一般观众,都对这两出戏感到相当的失望。另外,这两出戏的故事跟稍早的失败作品「快板」(Allegro)一样,都是出自他们的原创,而票房的冷淡反应,让他们决定不再自己编故事,专心的做改编的工作。基于百老汇观众一向喜爱「异国情调」的特质,为了洗刷前两次失败的遗憾,他们希望能够找到跟「国王与我」和「南太平洋」一样以「异国」的文化作为背景的题材。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编剧家好友约瑟菲德兹(Joseph Fields)带着一本畅销小说适时的出现了。 出身演艺世家的约瑟菲德兹,兄妹三人都是编剧高手,对于出色的题材一向有着灵敏的嗅觉。他阅读了旅美华人作家黎锦扬所发表的小说「花鼓歌」,觉得非常有趣。黎锦扬出生于湖南,在1943年移居美国,开始尝试以英文发表小说,作品经常出现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等著名刊物中,而「花鼓歌」则是他所出版的十一本小说之中首先问世的作品。这部小说以旧金山的华裔社会作为背景,大致描述一位中国女孩李梅跟着父亲来到美国,准备嫁给一个透过「邮购新娘」的服务而选中她的华裔青年冯山米,但是对方却早已另外有了心上人罗琳达,而琳达又有着另外一个意中人王大,更巧的是,王大其实是李梅最初的「买主」,只是因为另外有了对象,所以才把她「让渡」给自己一位长辈的儿子,也就是冯山米。几个各怀鬼胎的年轻人,把原本非常单纯的一桩婚事搞得错综复杂,到了最后,终于以喜剧收场。约瑟菲德兹立刻买下了这部小说的戏剧改编权,前去找罗杰斯与汉默斯坦,两人读过小说,欣然决定与菲德兹合作,把这个故事改编成音乐剧,并且聘请歌舞明星金凯利(Gene Kelly)出任导演。 1958年的十月二十七日,「花鼓歌」在波士顿的舒伯特剧院进行首演,获得了相当热烈的反应。十二月一日,它登上了百老汇「圣詹姆斯剧院」的舞台,由日籍女星梅木三吉(Miyoshi Umeki)担任女主角,连续上演了六百场,虽然比不上「国王与我」,却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剧中的几首插曲,包括「I Enjoy Being a Girl」、「Love, Look Away」、「You Are Beautiful」和「Grant Avenue」等,都非常受欢迎,甚至引起钱宁麦瑟斯(Johnny Mathis)等巨星的翻唱。1961年,它被搬上了大银幕,或许是由于梅木三吉外型不够艳丽,所以尽管曾于1957年以「樱花恋」(Sayonara)荣获奥斯卡最佳女配角金像奖的她在百老汇的演出中受到相当高的评价,在银幕上也仍然担任李梅的角色,但是在电影公司的安排下,她的角色变成了第二女主角,反倒由具有一半欧洲血统、曾参加英国皇家芭蕾舞团的华裔女星关家倩(Nancy Kwan)所饰演、原本是第二女主角的罗琳达挂帅。这部电影获得「最佳艺术指导」、「最佳彩色摄影」和「最佳音乐」等五项奥斯卡的入围,不仅成为1962年全美十大最卖座电影之一,当年并曾经在我国轰动一时。 在当年的首次演出中,透过汉默斯坦与菲德兹的合作,他们把黎锦扬的小说情节加以改编,并且大胆的采用了大量的东方演员担任主要角色,在当时的百老汇,这是非常罕见的,因此使得这出戏相当受到瞩目。不过,虽然当年它在百老汇演出了六百场,也让投资者小小的赚了一笔,假如跟罗杰斯与汉默斯坦其它的名作比较起来,并不能算是特别的成功。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剧本的问题,他们把角色设计得太过于近似一般西方人传统中所认定的「中国人」典型,在短暂的新鲜感过去之后,就对大众失去了吸引力,当中国移民在美国社会逐渐跃登更重要的地位,那些「失真」的设计也就难免引起诟病,而随着女性主义的抬头,那些角色与歌词的表现,更开始被认为是不合潮流的,因此当罗杰斯与汉默斯坦的其它作品都陆续被重新推出,唯独这出戏始终都没有人有兴趣再去碰触,足足被「冰冻」了四十四年,直到黄哲伦出现,才带来了转机。 1957年出生于洛杉矶的黄哲伦,从小展现文学方面的天赋,十岁就根据祖母的回忆录写下了一本小说,把亚洲移民在美国社会的各种感受与遭遇,描绘得非常深入,后来并且成为舞台剧「金童」(The Golden Child)的蓝本。他向来擅长刻画这类题材,进军戏剧界之后,首先在1981年以「刚刚下船」(F.O.B.)获得多项大奖的肯定,更在1988年因为「蝴蝶君」(M. Butterfly)轰动国际,夺下了东尼奖。除了个人的创作之外,艾尔顿强(Elton John)与提姆莱斯(Tim Rice)的音乐剧「阿依达」(Aida),他也应邀担任联合编剧。基于他对于华人社会文化题材的重视,虽然他没有来得及观赏当年舞台上的「花鼓歌」,看过电影版本之后,他却深深的着迷,同时兴起了把这出戏的缺失予以修正、让它重见天日的念头。 黄哲伦前后花了四年的时间,与各方的专家接触,进而组成了一支制作小组,逐步的把他的理想付诸实现。2001年秋天,修正后的新「花鼓歌」在小型剧场进行实验性的发表,获得了热烈的回响,也引起了百老汇制作团队的高度兴趣,表示愿意给予支持,开始更积极的筹划正式登上百老汇舞台的工作。他们请来了陆续以「西贡小姐」(Miss Saigon)、「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等剧的精湛演出而备受推崇的菲律宾籍女伶莉亚莎隆佳(Lea Salonga),担任「李梅」的角色,其余的演员,也都是一时之选。在预演的时候,他们还特别邀请当年百老汇首次演出的卡司前往观赏,得到了一致的推崇,认为新的版本确实比当初更为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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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幕 时间,是1950年代的末期。一个年轻的中国女郎李梅,唱着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一首花鼓歌。「我父亲说,小孩子不断的成长,河川也不断的奔流。他说他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事情就是这样。千千万万个奇迹,每天不断的发生,所有那些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都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千千万万个奇迹,每天不断的发生,就像气候的改变。当你看见闪亮的星星把一幅深蓝色的布幔钉在天空中,繁花与树木看来如此迷人,空气无比清朗,突然一阵狂风,吹走了所有的星星,夜晚变得充满了不安与困惑。然后,当风雨止息,星星又再度闪亮。每一分、每一秒,从扬子江到西藏,千千万万个奇迹不断的发生。」在歌唱声中,李梅展开了她前往西方世界的旅程。 渡海的轮船上,挤满了人,可是李梅仍然无比的孤单。她回想起不久之前的往事。共产党政权接管了中国以后,下达了许多严苛的规定,使得很多拒绝接受的民众发出了抗议的声浪,李梅那个担任地方戏团长的父亲,也是勇敢抗议的人之一。只是,社会上却有更多人「识时务为俊杰」,成了「毛主席」的狂热拥护者,他们根本无法容忍不同的声音,因此李梅的父亲跟其它抗议者遭到了清算与斗争,李梅后来发现,他最后不幸惨死狱中。父亲显然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事先安排李梅逃亡海外,到美国去投靠亲友。就这样,李梅形单影只的踏上远洋渡轮,身边除了简单的行李,就只有她最心爱的花鼓,与其它逃亡者们一起,向着美国前进。 终于,加州的海岸在望了。船上的那些流亡华人,兴奋的呼吸着自由的新鲜空气。抵达旧金山之后,李梅按照着父亲给她的地址,准备去找父亲最要好的老朋友,王启阳。王启阳已经在多年以前移民美国,妻子在赴美途中病逝,他必须独自照顾几个孩子。跟李梅的父亲一样,他也是出身传统戏剧界的,而且始终以优良的中国传统为荣,拒绝遭到美国化,所以他一直都坚持穿着传统中国服饰。为了生活、为了发扬中国传统戏剧文化,他在旧金山开设了一家「金珍珠」戏院,上演传统中国戏曲。刚开始的时候,可能由于新鲜,生意还不错,可是后来却显然每下愈况。李梅找到「金珍珠」戏院的时候,发现那家戏院有点破落。看到老朋友的掌上明珠千里迢迢、风尘仆仆的前来投靠,王启阳当然很心疼。李梅发觉,由于生意不是很好,又找不到足够的演员,王启阳的长子王大只好被迫反串,担任演出戏码的女主角。 王大是在美国长大的,虽然父亲一直用传统的中国礼教来教养他,但是他平日受到的美国教育,却使他有了非常西方的思想。夹在新与旧的文化之间,经常让他相当无奈。而尽管他奉了父亲的命令,反串演出传统戏曲,他真正的希望,却寄托在每星期一次的「夜总会之夜」。他说服父亲,每星期抽出一个晚上,让他安排一些比较西式的节目。王启阳虽然不太愿意,顾及现实的问题,以及希望儿子安心留在家族的「事业」中,也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那些衣着清凉的美女跳大腿舞的节目,是由美丽的罗琳达领衔主演的。事实上,这也是王大作此安排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王大暗恋着罗琳达,希望能够藉此与琳达多多接触,进而打动美人的芳心。 李梅见到王启阳之后,表明自己愿意参加表演,绝对不会白白的成为王家的负担。王大看到了李梅,也非常兴奋,因为他终于有机会卸下穿女装反串的工作,把那些女性的角色交给一个真正的女人来扮演,于是很热络的跟李梅攀谈起来。言谈之间,李梅对于王大的西式作风相当着迷,她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出身传统中国家庭的人,竟然可以变得如此的「美国」化。她发觉自己对王大相当的有好感,暗中告诉自己,「我想我会喜欢这里的生活。」 这天,「金珍珠」进行「夜总会之夜」的排练,而女主角罗琳达照例又迟到了。由于李梅的出现,王大突然有了新的灵感:何不把中国的「文化」与西方的脱衣舞加以结合呢?对于这个构想,琳达虽然觉得有些好玩,反应却不是很热切,因为她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对于中国文化的传统所知有限。另外,对于王大的暗恋,她其实并不是不知道,但是每次王大想要展开追求,她都予以拒绝,因为她早已下定决心,只跟白种人约会。排练告一段落,大家退入后台休息,李梅跑去找琳达聊天,希望能够透过琳达的解说,了解美国男女约会的习俗。虽然是才刚刚认识,冰雪聪明的琳达一眼就看出李梅对王大无比的倾心,于是很热心的表示愿意帮助李梅追求王大。她首先解释,身为一个女人,在美国可以享受的生活,要比身在中国好上多少。而她的「我喜欢当一个女孩」,在「金珍珠」的「夜总会之夜」也造成了轰动。 在王启阳的眼中,这种结合了脱衣舞的节目,简直是不堪入目的,因此琳达的走红,让他十分的困惑而无法接受,可是他的合伙人老秦却觉得相当有趣。当然,自己安排的节目获得成功,也让王大更为得意,肯定自己的选择才是正确的。李梅告诉王大,他不应该排斥自己父亲的传统。李梅说,她曾经听自己的父亲说过,当年王大父母的招牌节目有多么的精彩。她特别为王大详细解释那个戏码的内容,表示那个故事并不像王大以为的那么「土」,而是非常动人的,描述一个少女如何的让一个贫穷的书生发觉自己其实是如何的有价值。一边解说,她一边引导王大,唱出了那出戏里面的情歌。 歌曲唱完,李梅和王大发觉自己彼此互相凝视着对方的眼眸。出乎意料之外的,王大很快的在李梅脸颊上亲吻了一下,等到察觉自己刚才的举动后,他赶快道歉。李梅说,「你们这些美国人!你们太喜欢说抱歉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身边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那是梁夫人,一位「专门发觉东方戏剧人才」的经纪人。她看到了「夜总会之夜」的节目,而且立即签下了罗琳达,打算予以力捧。梁夫人的计划,包括了把「名称太土」的「金珍珠」戏院改造成旧金山唐人街最热门的夜总会。她很快的召集了戏院所有的人,除了王启阳之外,滔滔不绝的描述起自己心目中构想的憧憬,如何创建起一座对于西方观光客们具有强烈吸引力的夜总会,让他们可以见识到一些新鲜的中国文化异国情调。她的叙述,让所有人都非常兴奋,最后,连王启阳也不得不勉强同意,暂时以「夜总会之夜」取代原先所有的节目,看看是不是果真会带来滚滚的财源。 在梁夫人的主导之下,为「金珍珠」改头换面的工作紧锣密鼓的展开了。这天,新节目即将正式登场,李梅却意外的遇见了一个老朋友。原来,她在前来美国的途中,认识了一个同船的青年,小赵。小赵抵达旧金山之后,在一家「幸运饼干」的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负责送货到各家餐馆与夜总会。当他送货来到「金珍珠」的时候,很意外的看到了李梅,非常兴奋,于是邀请李梅一起外出,想要请她吃饭。但是,由于新节目刚好正要开张,李梅不好意思缺席,所以只好委婉的予以拒绝。王大在一旁观察着他们两人的对话,察觉到小赵对李梅显然有着追求的意思。等到小赵离开后,他就跟李梅聊起来。当李梅叹息自己无法把握体验美国式约会习俗的机会时,他半开玩笑的对李梅保证,说她是那种魅力比较内敛的人,总有一天会碰到一个很特别的男人,希望跟她一起共度一个悠闲的星期假日。 听到王大这样说,李梅不置可否,她借机溜到后台,向琳达讨教,自己该如何来处理对于王大与日俱增的好感。琳达突然灵机一动,决定设法从中撮合,因为王大要求当晚演出结束之后,跟她来一段「长谈」,她打算安排李梅代替自己赴约。琳达热心的借给李梅一套自己的洋装,帮助她打扮起来。突然之间,李梅从一个原本似乎很平庸的朴素女孩,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女郎。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改变,李梅当然也很惊喜,她告诉自己,「我喜欢当一个女孩」。 很快的,被梁夫人改名为「杂碎俱乐部」的全新节目就要展开盛大的首演了,大家忙着进行最后的彩排。琳达的新节目,是从李梅建议的「扇子舞」得到灵感而创发的,她将率领其它的歌舞女郎,手执中国的折扇,穿着性感的服饰,跳起撩人的大腿舞。正式演出的时候,那段「Fan Tan Fannie」果然造成了轰动。 由于梁夫人的善于宣传,首演之夜票房非常成功,甚至还因为观众太多了,不得不安排连续三场的演出,而市长先生更将在第三场的时候光临参观。可是,王启阳却有些不安。虽然他原本非常反对,但是如今他发觉自己开始喜欢戏院里这些改变了。在节目中,有一段以水手为主题的歌舞,现在有了麻烦。原来,有个年轻人哈佛,为了争取这一段节目的主要角色,不惜答应包办所有的服装,来交换主演的机会,事到临头,他竟然怯场。基于演员的本能反应,王启阳立刻决定接手,亲自下场担任那个角色,率领着团员们演出那段充满回忆情怀的节目「Gliding Through My Memoree」。 「杂碎俱乐部」新开张的大秀,果然受到了疯狂的喜爱。对于自己在舞台上的转变,王启阳也非常高兴,甚至决定为自己取一个新的艺名,叫做「冯山米」。但是,在这个同时,琳达撮合王大与李梅的计划却擦枪走火了。仍然迷恋着琳达的王大,听到琳达推托自己有事,希望他跟李梅好好聊聊的时候,感觉自己被人家给「设计」了,他认为琳达把李梅当作「安慰奖」,他可不要这样的施舍。争执之间,他突然发现李梅就站在旁边,立刻后悔刚才说出来的那些话,可是已经太迟了,李梅已经听到了他的「心声」,头也不回的转身跑开。她脱下琳达的美丽洋装,换回自己朴素的中国服装,决定离开这个伤心地。如今,她又恢复了难民的身份,徘徊在街头,混迹在一群同样不知何去何从的移民之间。千千万万个奇迹天天在发生,为什么就轮不到自己呢?第一幕到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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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幕 几个月的时间匆匆过去。改名为「冯山米」的王启阳,如今不但不再排斥「金珍珠」的转型,甚至热心的亲自披挂上阵,率领歌舞女郎们表演。第二幕的开始,我们看到「冯山米」的新节目,这回,他们的花招是「筷子舞」,歌舞女郎们手上拿着筷子、以及外卖所用的纸餐盒,簇拥着站在中央的老板,载歌载舞。一个老头子跟一群穿着清凉惹火的女郎一起表演,多少总让人觉得有点怪异而不伦不类,可是这也代表了王启阳已经完全放弃原先的坚持,变得非常热切的与梁夫人一起努力,甚至还决心想要把他们那种「唐人街俱乐部」的威名推动到全美各地。 王启阳很起劲,他的儿子王大感受却完全不同。他觉得自己不但遭到了出卖,连原本非常得意的「夜总会之夜」构想,如今也被鸠占鹊巢的剥夺了。而这个时候,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竟然天天都在思念着不告而别、音讯全无的李梅。父亲的合伙人老秦向来非常疼爱这个晚辈,看到王大如此的消沈,决定出面帮忙。首先,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循循善诱的为王大解释,爱情究竟是什么。听了这位「世伯」的解说,王大似乎有了些领悟。但是,老秦可不是来「说教」的,因为他有着可以改变王大心情的「信息」。至于他手上有什么王大不晓得的秘密呢?李梅如今又在哪里呢?下个星期,我们一一位您揭晓谜底 人生阅历丰富的老秦,非常清楚此刻的王大正在为情所苦,想要帮助王大振奋精神,光是说说自己的爱情观点当然是不够的,因此老秦随即告诉王大一个跟李梅有关的消息。老秦在旧金山唐人街的人面很广,许多大大小小的事情,他都会得到情报。原来,李梅离开「金珍珠」之后,由于人生地不熟,只好去找当初一起来到美国的小赵,如今也在小赵服务的幸运饼干工厂上班,虽然待遇不是特别好,至少也是一份稳定的工作,比流落街头要强得多了,再说,能够跟患难之交小赵在一起,也算是不会孤单,所以李梅相信,自己会很喜欢那里的生活。 王大听到了李梅的下落,喜出望外,当然立刻找上门去。可是,李梅见到了王大,可不是那么愉快,因为她无法忘记王大当初是如何的伤透了她的自尊。而虽然她还没有下定决心,为了打发王大,她当场表示自己已经决定跟小赵一起到香港去。听到李梅这样说,王大也无词以对,只好祝福她跟小赵,默默的离去。小赵在一旁听见李梅表示愿意跟自己一起到香港打天下,开心极了。问题是,到香港的旅费可不便宜,于是他鼓起勇气,建议李梅变卖她从家乡带来的花鼓,用来贴补旅费,李梅也答应了。而在此同时,改名「冯山米」的王启阳,正在一家中国餐馆里面,跟梁夫人一起用餐。自从「金珍珠」成功转型以来,他们两人交往越来越密切,俨然已经展开了一段黄昏之恋。可是,他们毕竟还保持着旧式的中国礼教观念,虽然彼此都早已是拥有自由的鳏夫、寡妇,为了避免惹来人家的闲话,两人都刻意的互相提醒,不要陷得太深,更千万别动到结婚的念头。 不久,在梁夫人的安排之下,罗琳达准备动身转往更为热闹的洛杉矶发展。尽管王大其实很想跟着她一块去,考虑到种种的因素,他还是只能跟琳达道别。他告诉琳达,「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最后的机会。」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无比的空虚,连李梅也要离开了。琳达突然告诉王大,说是自己在一家当铺的橱窗中,看到了李梅的花鼓。她表示,第二天上午七点,她就要搭乘灰狗巴士启程,假如王大有意跟她一起到洛杉矶去,她也不反对,一切都由王大自己决定。 旧金山港口的码头上,聚集着一群移民梦破碎的中国人,美国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天堂,他们决定搭船返乡。李梅也在那群人之中,但是她仍然无法确定这样的决定是否正确。想起了这段日子的种种,她无比的感慨。虽然她答应跟小赵一起到香港去奋斗,因为那里至少还是中国人的世界,距离家乡也比较近一点,可是她深深的明白,自己爱的并不是小赵,而是那个令她伤心的王大。她内心中绝望的吶喊着:「我曾经许下愿望,如今我已绝望。我的爱,请调转头去,不要看我。当你经过我的门口,请你快速飞过,飞到海上去迷失方向吧。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你并不适合我,我也不适合你。为了想要得到你,我做过太多的尝试,在你离去之后,我掉过太多眼泪。我的爱,请将眼光移开,或许我无比孤单,还是请你走开,让我自在的离去,不要看我。」 就在这个时候,王大出现了,手上抱着李梅的花鼓。他知道这花鼓对李梅有着多么重大的意义,所以他在最后一刻决定不要坐上前往洛杉矶的班车,好前往当铺,帮李梅赎回她的花鼓,同时赶往码头,把花鼓还给李梅,并且献上祝福,然后转身离去。回到「金珍珠」之后,王大的许多观念也已经改变。他开始懂得珍惜自己过去曾经唾弃的传统中国戏曲。随着梁夫人与琳达的前往洛杉矶开拓新局,「杂碎俱乐部」也告一段落,「金珍珠」又恢复上演原先的传统节目,但如今王大已经不再排斥,他亲自粉墨登场,率领着剧团的成员们排练老戏码「天下至孝」。 曾经有过冲突的王家父子,终于天伦梦回。王启阳告诉儿子,自己当年是如何的因为儿子的娘,而感觉雄心万丈。王大说,「一个美丽少女的爱,可以让一个卑微的书生转变为一个天神。」这个时候,他们突然听到有人说,「你还是不懂。」说话的人,是李梅。她已经决定留下来,不要回中国去。王大所说的那段话,是李梅当初告诉他,王老爹夫妻当年脍炙人口的那出戏里面的台词。李梅说,「一个渔家女并不会使得一个书生变成一个天神,因为他本来就始终都是个天神。」王大趁机问李梅,自己是否就是她所找寻的那个男人呢? 李梅和王大决定共结连理。他们一起跪在祖先的牌位前,祈求列祖列宗的庇佑。不久,王启阳为他们举办了一场盛大而又隆重的婚礼,所有的亲友都赶来参加,甚至连罗琳达也特地从洛杉矶赶回来,献上她对王大与李梅由衷的祝福。 这是一场传统中国式的婚礼,但是却在美国举行。这些中国人,不论他们出生在什么地方,都已经决定在这里追寻一个全新的未来。千千万万个奇迹,每天都在发生,李梅不再漂泊,她终于找到了她的幸福,而这出新版的「花鼓歌」也就这样结束了。虽然新版的这出戏在百老汇只上演了半年不到,算起来票房并不是特别的轰动,可是获得的评价显然高过四十多年前的原始版本,当我们认识了新的版本之后,也就不难了解其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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