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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dley: 爵士乐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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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难确定爵士乐是如何起源的,因为我们找不到任何有关爵士乐形成之前美国黑人音乐发展状况的录音资料;流传下来的一些不同风格的乐谱(指爵士乐出现之前的音乐)也不足于研究需要,它们还鲜有那种衍生出现代爵士乐的基本特征(即兴,音色、音高与时值上的微妙变化)。一些热衷于报道爵士音乐的专栏作者与观察者,通常本身并非是受过专门训练的音乐研究者。当我们想从他们的报道中了解些专业的知识时经常会陷入困窘之中,因为访谈中记录下的对话通常很少涉及实质性的问题(从早期爵士乐手演奏角度提问的)。采访者几乎不会问及这些早期音乐家有关音乐方面的关键性问题,而把采访角度倾向于个人经历与社会话题上。即使采访者问及探索音乐方面的问题,被采访者的如实回答也比不上一段真实的音乐资料来得准确与有价值。爵士乐的起源问题始终笼罩着一层迷雾,然而,接下来我们还是尝试着整合一下从各个角度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当你阅读时,始终要记着爵士乐并不是完全这样起源的,即使这些观点看上去多么得合理与符合逻辑。 爵士乐源自于二十世纪初期新奥尔良一带民间音乐、流行音乐、古典音乐的融合。它至少是由两股潮流演变发展而来,一是美国黑人在音乐上的创造性的贡献-Ragtime和Blues,这在后面我们会谈到;其二是一些已有的音乐形式(当时的流行音乐、进行曲、四对舞曲quadrilles等等)表演上往两个特殊方面的不断探索。一种是强调色彩化地变换音高,这种音高变换在正统的欧洲音乐中会被视为离调、走音,但在爵士乐中却很常见不被看作为是出错或非正规的演奏技巧;另一种是强调音色的粗旷与变化。这两种以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演奏方式被称为Ragging,Ragging是指为了选择音符切进或强调重音而抢拍、拖拍的手法,它把本不切分的音型进行切分处理来造成Ragging的效果。这使得音符与音符以一种含糊不清的方式来连接,而重音则起到一种推动音符和使之生动化的作用,最终导致我们现在视作为爵士乐的特殊节奏效果的形成,也是爵士摇摆感的构成基础之一。但是一般的学者在这一点上不全这么认为,他们中大多数把爵士乐的摇摆感看作是非洲或美国黑人的一大贡献。 音乐研究者认为这种音高与音色上的演进对爵士管乐演奏者来讲并不是直接来自于对非洲黑人演唱的模仿,相反它来自于对更为宽的区域范围、更具想象力的声音(黑人的田间号子、做工歌、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布鲁斯等)的模仿。这些素材被Minstrel Show(十九世纪起源于美国的一种由白人扮演黑人进行表演、演唱黑人歌曲的演出)使用时始终具有幽默与叙事效果。举个例子,在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1917年的录音“Livery Stable Blues”中可以听到模仿美国传统谷仓舞的音乐。这种不断发掘乐器演奏的各种声响的倾向可能部分来自于非洲音乐的传统,但我们必须记得相似的这种传统还存在于同时代新奥尔良不同种族的人群中。举个例子,与爵士乐同时期在新奥尔良出现的美洲盎格鲁萨克森和爱尔兰苏格兰音乐也有那种随意变化音高的传统,也倾向于产生那种我们称之为的蓝调音。换句话说,这种演奏倾向也不是美国黑人音乐传统必然和独有的一种体现。(无论我们试图区分何种音乐,都必须牢记由许多音乐融合形成的爵士乐除了通常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特点外,与其他音乐更有着很多的共同特征。举个例子,早期的爵士乐的节奏同样可以在古典音乐和衍生于欧洲的流行歌曲中听到,不仅仅存在于非洲和美国黑人民间音乐之中。) 不过,爵士乐在音乐特征上与非洲音乐确有好多共同之处,从起源至今,不同风格流派的爵士乐时期,有着非洲血统的黑人音乐家在数量上要超过白人音乐家。如果要了解这种现象背后的必然性的话,我们有必要去关注一下历史和爵士乐发展成形的环境。早期的爵士乐并没有机会来与非洲音乐直接接触吸收那些非洲音乐的特征,它是通过二手间接的渠道来获取的(当时美洲新大陆的一些其他类型音乐通过与非洲音乐的接触吸纳了一些非洲音乐特征)。要理解为什么会如此,就要晓得一下非洲黑奴是何时被贩卖到美国来的,他们不允许携带乐器,原先同一村庄与家族的人都被打乱分开安置在一起,使得一群奴隶之间都没有共同的可以使用的语言。然而,他们对音乐的热爱与一些传统还是保存了下来,依靠着共同的传统与对音乐的热爱,这些奴隶与其后代们不断地篡改像教堂赞美诗、民谣、舞曲等欧洲音乐。这也就是通常黑人音乐家演奏一些欧洲音乐时总是听上去有些怪怪的原因。 新奥尔良长期以来一直有着独一无二的文化传统。从十八世纪晚期到十九世纪早期,新奥尔良大部分都被法国人占领居住着,他们始终保持着对艺术的高度关注,比这个国家其他地域的居住者更热衷于从音乐和舞蹈中获取乐趣。因此,十九世纪时新奥尔良是全美国拥有各种音乐团体最多的城市。总而言之,新奥尔良地区有着“寻欢作乐”的传统。 新奥尔良是各种音乐活动的中心,充斥着各种不同风格的音乐。你可以听到歌剧,也能看到水手们欢快的号笛舞表演;欧洲的小步舞和四对舞与非洲的巫术仪式音乐居然在这城市中“和平共处”着;Patrick Gilmore和John Philip Sousa的铜管乐队音乐十分受大家欢迎,另外你还能听到劳工的做工曲和街头小贩们音乐般的叫卖声。 另外一个使新奥尔良成为爵士乐发源的理想环境的重要因素是它吸引着大量刚被解放获得自由的南方黑奴,这个城市以其众多的工作机遇、丰富的社会活动和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充满了巨大的诱惑力。随着1809年大量Haitian Creoles(克里奥耳)人涌入这个早已人满为患的城市,新奥尔良成为北美黑人文化的中心(同时各种各样的音乐也被融入其间)。 新奥尔良之所以成为经济的中心是由于它靠近密西西比河河口,密西西比航线是当时美洲和加勒比海之间的一条繁忙的水上贸易线路。作为一个迎接着世界各地的旅行者歇脚的海港,新奥尔良保持着它的狂欢的气氛,而且还有着当时美国最大最有名的红灯区。(音乐家们经常谈到的这个红灯区后来以“Storyville”而闻名,这个名字来自于当时的一位名叫Story的市政高官,是他1897年提出在这个城市的一角规划出一个区域以便合法地开展色情行业。由于Storyville在Jazz乐史上的影响,一些唱片公司、书籍出版商和夜总纷纷冠以这个名称。)正是这里提到的新奥尔良的歌舞、色情、贩私酒等行业为音乐家们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了解这些相关背景对理解爵士乐的起源是很有帮助的,接下来我们将提到教堂音乐,看它是如何将欧洲殖民者以及非洲奴隶的音乐传统融合起来的, 在17世纪中期之前新奥尔良地区白种人和黑种人之间的通婚促进了欧洲与非洲传统的融合。这些通婚后繁衍下来的子孙后代,由于先人部分是非洲血统,部分是法国血统,被称作为“Creoles of Color”,或者就简称为“Creoles(克里奥耳人)”。然而,在新奥尔良居住的两股同为非洲后裔的居民却有着显著的区分。Creoles不再被称作为是“Negro”,但这个称谓还用于那些没有和只有很少白人血统的黑人。Creoles大都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成功人士,诸如商人、医生、地主或手工艺人。他们说法语,很多人都有奴隶,而且也要求他的奴隶也讲法语。出生于Creoles家庭的小孩大都受过程度比较高的音乐训练,有些甚至远赴巴黎的音乐学校学习。许多Creoles都住在新奥尔良现今被叫作法国街区的城中心地带,黑人则在临近的有色人种杂居地区生活着,大多是远离闹市的一些地方,他们基本上做佣人或没技术的苦力工。Creoles完全是继承了欧洲音乐的传统,与此相反的是黑人们的音乐还是保留着非洲音乐的某些特征。尽管许多远离闹市区的音乐家也接受了一些音乐训练,但整体来讲他们的音乐要比Creoles的粗糙一些。在他们的音乐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即兴的成分,然而这种特征还远未达到成熟的程度。总的来讲,许多欧洲音乐的传统被Creoles音乐保留吸收了下来,黑人音乐也维持着非洲祖先的一些传统音乐特征。 住在新奥尔良下城区的黑人演唱包括黑人宗教音乐(欧洲教堂音乐和非洲唱腔的一种中和)以及做工歌(用来舒缓体力劳动的艰辛)两种形式。另一种常见的黑人演唱是街头小贩的叫卖声,这种演唱在音色和音高上的诸多变化非常有感染力。上述的三种黑人音乐融会贯通逐渐形成一种没有伴奏的表演唱,后来发展成使用吉他和班卓琴来伴奏。起先无论演奏者使用何种方式来为演唱伴奏,他们使用的和声都是附带着旋律线的(与后来发展为爵士乐伴奏体系的传统欧洲音乐的旋律和声关系正好相反,欧洲音乐传统中和声对旋律音的选择是限制的)。在早期美国黑人的演唱中伴奏和声是很简单的,有时候整首歌的伴奏只用到两三个和弦。歌词与旋律也非常简单,而且在句与句、段落反复中间还有着很长的停顿。这种早先的音乐形式我们现在称作为Blues(可以找一下早期Blues大师Robert Johnson、Son House、Charley Parton等的作品)。 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可以用来解释爵士乐起源时间的问题。第一个因素是二十世纪初期新奥尔良音乐活动异常活跃。这是个多产的时期,因为对音乐家或乐队来讲有很多的工作机会,同时也有很多机会使得大量的表演和曲目相互融合。第二个因素是多年来路易斯安娜州的社会和法制环境的不断变化导致Creoles的社会地位逐渐向黑人靠拢。在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间这段时期,纯种的血统和混血之间的区分不存在了。只要有任何意义上的黑人血缘关系的公民就都被纳入同一类别的人种。Creoles被迫放弃十八世纪期间所拥有的社会地位,改而接受黑人同样的生活处境。尽管Creoles对此所不满,但爵士乐却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因为这种社会地位的调整使得欧洲音乐传统(Creoles人所代表的)和非洲音乐传统(黑人所代表的)更为便利地融合。 第三个因素是Ragtime音乐的流行。这种音乐风格对当时新奥尔良流行音乐的节奏特征起了重要的影响。Ragtime是一个多世纪以来欧洲和非洲音乐传统融合趋势集大成的一种音乐形式。尽管音乐学家在这一点上有分歧,因为通常都认为黑人演唱技巧影响了爵士乐队中乐器的演奏(使得音色更伤感),Ragtime影响了爵士乐的节奏风格(带来了切分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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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介绍 还有更多更全面的介绍么 比如说关于爵士乐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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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爵士乐在现代音乐史中各个时期的各种音乐型式的资料,包括了音乐的来源、特色,着名的乐手或歌曲,希望能帮助你更了解爵士,进而更喜爱爵士...... 工作歌(Work Song) 这是十九世纪中叶普遍存在美国南方棉花田、港口、铁路和农村,劳苦黑人奴隶在工作时所唱的歌曲,后来它成为蓝调和早期表演形式走唱秀(Minstrel Show)的重要创作题材。 蓝调(Blues) 蓝调音乐的产生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顾名思义,这种音乐听起来十分忧郁(Blue)。这种以歌曲直接陈述内心想法的表现方式,与当时白人社会的音乐截然不同。蓝调音乐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这位1873年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蓝调之父」,创作了许多知名的蓝调音乐,例如:St. Louis Blues、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等等。 繁音拍子(Ragtime) 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盛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後。其发源与圣路易斯与纽奥尔良,而後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开始流行,它影响了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独奏与即兴演奏风格。繁音拍子後来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滋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乐器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陆续出现,它不但在黑人乐手与乐迷间流行,也被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所接受。 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这种乐风的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文化大融炉那般复杂、多元化,它包括:蓝调、舞曲、进行曲、流行歌曲、赞美诗与碎乐句(Rags)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point)与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核心为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是:短号、黑笛、萨克斯风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土巴号、班鸠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鼓和钢琴。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制造出一种热闹、欢乐气氛。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在1917年灌录爵士乐唱片的白人五重奏乐团,它的五位原始成员全部出生在纽奥尔良:Nick LaRocca(领导人、短号)、Larry Shield(竖笛)、Eddie Edwards(伸缩喇叭)、Tony Sbarbarl(鼓)和Henry Rags(钢琴)。ODJB在芝加哥逐渐窜起後转到纽约发展,并在当地造成轰动。但是缺乏创造力、只迎合大众口味的乐风,很快的遭到新一辈天才爵士乐手们的挑战,并于20年代中期解散,走进爵士乐的历史。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 这是1917-1923年间,在纽奥尔良与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也是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因此可想而知它与进行曲等音乐有关。这种风格的取材大都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音乐,甚至某乐曲的某一小乐段,都可以拿来加以延伸、推展,这便是即兴演奏的滥殇。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白人"乐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称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则称为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大乐团(Big Band) 大乐团时代大约是起源于20年代中後期,以艾灵顿公爵( Duke Ellington)、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於30年代中期的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及改良咆哮乐、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70年代的爵士/摇滚融合乐,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乐中,都找得到它的踪迹。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涵盖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及贝斯、吉他、鼓和钢琴等伴奏乐器,透过这个大型组织,演奏各种爵士乐风的曲目。 摇摆乐(Swing) 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 Sextet)。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涌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摇摆乐後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咆哮乐(Bebop or Bop) 以字面上看,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Bebop、Bop或Rebop在40年代初期萌芽时都有人使用,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一些乐队吹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现在已无人使用了。咆哮乐是一种反叛性的爵士乐,它不只承袭纽奥尔良爵士乐与摇摆乐的传统音乐元素,并在创作概念上创新、突破和革命。它最重要的特质是在于强调高度变化、富层次感的节奏部,同时,咆哮乐手也发明新的和声,以更自由宽广的空间,发挥音乐上的潜力与创造力。咆哮乐的的代表人物是Charlie Parker、Dizzy Gillespie、Thelonious Monk等人,早期以小型爵士乐团为主流,後来也有大乐团的演出。 酷派爵士乐(Cool Jazz) 一般而言指1949-1950年间,由小喇叭手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Capitol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乐风,从咆哮乐风的"热",转向另一个反方向酷派乐风的"冷",这是一种180度大逆转的历史性发展。酷派爵士乐代表一种内敛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种轻柔、清凉与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铜管器那样亮丽夺目,取而代之的是柔和优美。若说咆哮乐是代表热情奔放,那麽酷派爵士乐就是内敛自省。简而言之,酷派爵士乐是对咆哮乐的反抗与检讨,同时也唤醒美国西岸一些白人乐手的自觉运动,形成一股新兴的爵士乐潮流-西岸酷派爵士乐(West Coast Cool Jazz)。而酷派爵士最着名的作品,即是迈尔士戴维斯五重奏的「KIND OF BLUE」。 改良咆哮乐(Hard Bop) 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昏昏欲睡的酷派爵士乐感到疲倦时,一度曾经失势,并趁机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式诞生。改良咆哮乐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演奏的爵士乐风格,它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亚特布莱基(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奏「爵士信差」(The Jazz Messengers)和Max Roach的「Clifford Brown」五重奏。也有人把"Hard Bop"译成"硬式咆哮"。改良咆哮乐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少的即兴独奏,并且加入大量的蓝调、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50年代後期,改良咆哮乐发展成二个支派:与灵魂、福音音乐结合的「灵魂爵士乐」(Soul-Jazz);而结合节奏蓝调、摇摆乐、灵魂音乐的一派,则成为「放克爵士乐」(Funk)。 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此乐风是以创始人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人物包括Cecil Taylor和Albert Ayler等人,後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自由爵士乐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型态。它不照本宣科,不重覆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的音乐风格常夹杂着人声的哭号、小喇叭或萨克斯风的乐器悲鸣。自由爵士乐的诞生有其政治上与种族上的背景因素,因为它曾是黑人争取人权与自觉运动的战歌,因此与60年代初期黑人民权运动息息相关。 摇滚爵士乐与融合爵士乐(Jazz-Rock & Fusion) 60年代中期,摇滚乐天王"批头四"受到乐迷的热烈欢迎,并逐渐侵蚀爵士乐的江山。在无法抵挡这股强大的新音乐潮流,并挽救日渐走入死胡同的爵士音乐,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就以加入摇滚乐作为策略,推出2张结合摇滚乐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的成功专辑《In A Silent Way》、《Bitches Brew》,为爵士乐开启一个色彩缤纷的崭新大门,透过这扇大门,所有的音乐素材都能被融合在一起。随着Miles Davis所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开启之後,随之而起的就是所谓的"融合乐"(Fusion),直到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风格的爵士乐,被称为摇滚融合爵士乐(Jazz-Rock-Fusion)。 新咆哮乐与后现代咆哮乐(Neo-Bop & Post-Modern Bop) 80年代,除了融合爵士乐与一息尚存的自由爵士乐之外,爵士音乐的发展,似乎已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欲振乏力的爵士乐已经失去它原有的焦点与重心。面对一个每一种音乐型态都被先辈们探涉过的局面,让80年代的爵士乐手们只能重新回到过去,从经典爵士乐中找寻新的题材和创造灵感。在这一波风潮中,以小喇叭手温顿马沙利斯(Wynton Marsalis)为首的回规传统热潮中:一个以咆哮乐风为基调,有纽奥尔良爵士乐、摇摆乐与灵魂乐色彩,高度强调演奏技巧与典雅旋律的所谓『新古典主义』或『新咆哮乐』被制造出来。新古典主义是80年代爵士乐的主流风格,但还有新的爵士乐风会成为90年代的爵士乐风格,或许就是『后现代咆哮乐』(Post-Modern Bop),这就有待事实去验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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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爵士,是一种态度,一种面对人生的态度; 喜欢爵士,是一种感觉,一种把握现代的感觉; 喜欢爵士,是一种精神,一种歌唱青春的精神; 喜欢爵士,是一种生命,一种回归纯真的生命。 爵士乐的浪漫和随性,是和摇滚乐不同的一种音乐情绪,但在根本上,它们又着精神上的相似:用我心谱我歌。喜欢爵士,是一种态度,一种面对人生的态度。无论是阿姆斯特朗还是约翰·考垂恩,都可以让人们从他们的音乐中感受到人生的灿烂和美丽,虽然他们也有低回悲戚的声音发出,但是在低回和悲戚之后,我总可以感受到阳光的存在,这一种阳光,是可以直射到我内心深处的,它让我没有理由不热爱和歌唱生命。 喜欢爵士,是一种感觉,一种把握现代的感觉。这种诞生才百年的音乐,和摇滚乐一起构成了20世纪音乐的主要内容,其叛逆,其创造,其个性,其自由,其敏感,其张扬,都是时刻在勾勒着现代文明的脸谱。查理·帕克不可能诞生在19世纪,就像贝多芬也无法在巴赫时代出现,帕克之所成为帕克,就是因为他的气质是和凯鲁亚克、金斯堡一脉相承,或许他和海明威也有相像这处,但显然与马克·吐温就距离太远了。 喜欢爵士,是一种精神,一种歌唱青春的精神。爵士乐在本质上是年轻的,当一个人感觉自己垂垂老矣时,他便不再适合听爵士乐了。当年过六旬的迈尔斯·戴维斯出现在舞台上时,我们无法从他的演奏中感受到哪怕一丝的苍老,这就是爵士乐的力量,它让人永远感觉年轻和活力。 喜欢爵士,是一种生命,一种回归纯真的生命。在许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屋子里,让爵士乐将我团团包围,这时的我,最放松,最自我,不必再考虑工作的忙碌和人际的复杂,只是在扮演自己,这样的单纯,在奔忙喧嚣的现代生活中实在弥足珍贵。 在中国的爵士乐迷,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一些所谓的爵士乐,在这里有着很大的名气,许多朋友因为听说这就是爵士乐,所以也就理所当然地把一些充其量只能是爵士乐当作调味品的轻音乐当作了爵士乐,所以现在,还不是拘泥于专业和学问的时候,普及和通俗,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匡正视听,纠正缪误,每一个热爱爵士乐的人,都有义务让这个开放的社会里的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爵士乐,毕竟在太长的时间里,爵士乐和黄色、颓废、落后甚至是反动这样的词汇联系得太密切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历史原因,爵士乐还没有在这片土地上获得太多的认知和传播,而一个开放的现代中国,没有理由把绝爵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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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拉格泰姆(Ragtime) 乔普林《Entertainer》 http://www.mydcentre.com/club/dispbbs.asp?boardid=34&id=24931 E.L.Bowman: 《老虎拉格泰姆》 http://www.mydcentre.com/club/dispbbs.asp?boardid=17&id=24970 E.L.Bowman: 《第12街拉格泰姆》 http://www.mydcentre.com/club/dispbbs.asp?boardid=17&id=2494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2 23:14: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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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5-16 14:51

so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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