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点俱乐部

 找回密码
 成为基民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140|回复: 0

自由音乐理念——COPYLEFTING YOUR MUSIC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11-25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序:自由音乐理念——由网络音乐家、独立乐团TWISTED HELICES的一位成员提出——直接从80年代中期的黑客伦理衍生而来,继承其自由交流信息的精神内核,借助互联网的传播能力推动独立音乐传播,如同独立厂牌一样是当代音乐工业的地下风暴,不同的是其完全抛开厂牌概念,而将艺术家直接带到乐迷身边。你可以说它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幻想,但它的确更接近音乐的本质——音乐关乎创造和热情,而不只是产品。 理念应该自由地在人们之间传播,这是人类在精神上交互学习的过程,这是个体不断汲取养分和自身提高的必经之路,似乎也是上帝专为人类设计的有益的特有的天性。一旦交流开始发挥作用就会不断膨胀,犹如点滴火星引发的熊熊烈火一旦燃起便难以扑灭,也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旦肺泡被充起便成为人类身体的有机组成无法排除更不能剥夺。 1、什么是自由音乐理念? 它是一种无政府的、草根的,但又是以高科技传播系统为依托的音乐传播理念:创作,拷贝和传播音乐必须像我们呼吸空气、揪趣一片叶子和享受日光一样自由而不被限制。 2、用“FREE MUSIC"这个词有何意义? 该理念和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意为自由软件,而非纯粹的“免费“软件——类似,也是黑客伦理的一个延伸。自由音乐意味着任何个人出于非商业目的拥有拷贝,传播和修改再利用音乐的自由;当然自由音乐并不是说音乐家不应获得其应有的回报。 我们认为:任何可以进行随意拷贝的客体,如音乐,其拷贝应是自由的。当我们提到音乐的时候,我们所指的是基于某些媒介得以进行的以音乐为形式(谱曲和声音录音)的一种思想表达,而非指那些媒介本身。因此你有权利/自由去获得音乐的一份拷贝,因此你有权利/自由去下载音乐,因此你有权利/自由去在我的音乐基础上进行再加工再利用。 3、为什么我们要将音乐“自由”化? 作音乐是一创造过程。如今,当音乐家发表音乐后,如对外界公布,对听众的唯一特许就是听众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其作品。然而事实上,音乐家们无一不从其他音乐家身上学习获得创作的能力,那么这里无疑存在一个回馈社会责任,无条件地!使得听众获得音乐家也曾有过的创作前学习机会,进而才能将创造力在听众中培育。 在著名的Vanna White vs. Samsung版权纠纷案审理期间,Koziski法官在裁定时写道:一切创作者都从前人那里学习,参考他们的作品,从中获得启发,再凭自己的乐趣按自己的方式工作;我们称这一过程叫创作,而不把它称为侵权或盗版。 4、自由拷贝音乐触犯法律? 音频自制录音法案(Audio Home Recording Act,AHRA)规定:任何基于加工、进口或者传播一个数字音频录音器材,一个音频录音媒介,模拟录音设备和模拟录音媒介,或消费者基于非商业用途地使用这些设备或媒介进行数字或者模拟录音的行为不能被列入触犯拷贝权的范畴。 这一法律条文暗示:以个人非商业用途为目的,个人可以制作音乐录音,并不触犯法律。我们从该条款得到的信息是:“听众们,开始拷贝!" 5、为什么自由音乐是伦理正确的? 首先,当人们进行创造活动的时候,无疑都是站在前辈巨人肩上的再创造过程。将创造力的培植只限定在某部分听众身上,说穿了其实是基于金钱的目——大部分唱片公司根本不在乎什么创造力的培植,而更多得是培植消费者的“你需要"虚假需求——正在推卸前文所提到的即存的社会回馈责任,并从整体上对社会创造力进行限定或破坏;第二,对于听众而言,让他们先听到作品,而后付钱是公平合理的;第三,长期以来,唱片业并不会心甘情愿的将防止“非法”拷贝所花费的金钱业内消化,而是反过来将这一重负(限制合理的表达)加在所有消费个体头上。事实说明这种限制拷贝的做法徒劳的,这也是AHAR法案为何在第一时间被通过的原因;第四,通常那些结合了你自己想法的从前人那里衍生出来的作品,更可以让其他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这也是自由交换想法/思想与信息的桥梁;最后,现行的唱片业习惯于唯利地对音乐家和消费者进行双重剥削的现状必须“强制”改变! 6、对于个人知识产权如何? 现有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所谓“权利”法规均挂着“对社会有益”的幌子,而将个体利益弃之不顾。如美国宪法中陈述了版权保护的目为:“为了推进科学和实用艺术”。而自由音乐理念则以社会和个体都受益为原则。个人创作自由是不容抹煞的,这一自由比任何一种社会所能赋予的所谓“权利”来的更重要。 “控制一个人的想法/思想事实上就是对个人生活控制,这通常使人们的生活变的更为艰难”——Stallman 7、如果音乐家将其音乐自由化,他们是否会面临生活的窘境? 当代的音乐家们通常通过出售唱片、与其相关的产品、音乐会门票和从商业广播电视播放其作品中抽取版税来获得收益。自由音乐不会对其作品相关的产品和音乐会门票构成危害,也不会触及版税的收取。音乐自由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音乐家的回报率,因为真正的乐迷会在听过其作品后继续支持他们喜欢的音乐家,通过参加其音乐会和购买其商品等方式。唱片销量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乐迷们可以通过购买唱片来得到更多于音乐相关的东西,如歌词单子,精美的包装等等。事实上,自由音乐可以用作促进市场的有效工具。更为重要的是,自由音乐为音乐家提供了另一条不同于传统的音乐流通道路,也是另一种获得创作回报的途径:如果乐迷觉得他听到的作品真正具有价值,可以直接对艺术家进行捐助。目前这已经在小范围内形成了一种规范,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是,如你对服务满意的话,出于礼貌要给提供服务者以小费——事实上并无成文的规定这小费非给不可,但人们还是给了。 8、关于音乐会现场录音的拷贝 对音乐会现场进行拷贝,是个人非商业用途的,则不应被限制。大多数私人录制的现场音质并不十分好,且多数出于个人意愿。事实上,音乐家们可以再将这些录音进行收集,集结挑选后发行,Butthole Surfers就曾经Bootleg过他们自己的现场。征集作品的方式可以对录音质量形成压力,以便从中选出音质好的录音,这无疑是一种降低现场专辑录音成本的方式。 9、唱片公司不再能够剥削那些制作自由音乐的音乐家?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自由音乐只能被用于非商业用途,自由音乐家从此保有足够的权利以防止商业上的剥削。音乐同商业目的完全剥离,无疑使得音乐更加自由,同时防止了商业对音乐家自身利益的侵害。 10、有天赋的音乐家们会因为他们失去了成为百万富翁的机会而放弃音乐? 事实上,再现存的唱片业体制中,除了极少数长期在排行榜首的音乐人外,纯粹通过出售其唱片而过活的人并不多;而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大多数音乐家是以演奏和创作为从业的首要目的——任何有商业头脑的人可以相对容易的运用他的商业天赋,在其他领域来实现其发财梦想。我们已经看到,只有那些凝结创造智慧的和独具个人风格的作品才能够流传长久,伟大的音乐和与金钱无涉。 11、音乐家不该为其创作而要求回报吗? 对于一个真正的音乐家而言,最大的回报来自他的音乐本身而不是其他东西。根据1987年的一份调查显示:创作力会随着功利的因素掺入而削减:“如果回报——金钱,奖项,赞美或者赢得竞赛——成为激励音乐家继续从事音乐活动动机的话,那么这种活动中的个人创作因素会随之下降。除一些认为任何行动背后都受内在功利驱动的行动主义者外,这观点已经被心理学家广泛接受。”该文还提到,许多优秀的音乐作品都来自于那些从事两份工作的音乐家——音乐并非是他们的全部生活来源——和那些凭借自身热情去创作音乐并乐于和听众分享的音乐家们。 音乐家当然应该获取其应有的回报。以我自身为例,作为音乐家,当有人欣赏我的作品或者播放我的作品时,我当然会很兴奋。但我不相信音乐家希望得到的回报是通过那些限制音乐传播的方式实现的。 Stallman曾写道:满足个人创作回报愿望的途径,不应和商业机构对社会总体创造力的剥夺相合谋。 事实上,上面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真正的问题是:那些打着音乐家的旗号并通过控制人们活动来达到商业目的唱片公司,只将音乐爱好者为音乐支付的极小份额货币回报给音乐家的这种看似合理实为骗术通行做法是否合理? 12、我们为什么要这样作? 我们的动机是为了看到更多的自我娱乐的和非商业形式的音乐可以广泛传播,以便使创造性得以在总体上得到极大的丰富。凭什么需要唱片公司和商业电台来决定我们听什么?凭什么他们剥削音乐家和乐迷?凭什么爱乐人不可以自己作主? 13、如果你是音乐家,你该作什么? 如果你是一个和我们有类似思想的独立音乐家,拒绝唱片公司介入你自己的创作,也想让这个社会有更多的自由,那么自由音乐是一个让你自己的音乐得以广泛传播的方式;如果你的音乐特别但它不会在商业电台有播出的机会,那么你该尝试这个自由音乐理念;如果你对商业机构对人们应该听什么的这套控制方法感到厌烦,也认为听众应该自己作主,那么自由音乐是你可以采取的途径。通过自由音乐,即使你身处于一个大厂牌也可以保持自己音乐理念的的完整性而不需要妥协,因为你可以直接给你的乐迷带来他们想要的。 14、如果你是一个乐迷,该如何作? 如果拷贝和使用音乐的自由吸引了你,并且你也希望这个理念能广泛传播,那么你应该拷贝任何你所喜欢的专辑,而不需要考虑他们是否也赞同这个理念;同时,如果你觉得这些作品有价值,你可以直接资助这些音乐家,以支持其创作。你所资助与否和金额多少取决于其作品是否有价值和其价值大小。当然,你也可以参与音乐家的音乐会或者直接通过音乐家来购买其唱片和其他出版物。如果你有网上资源,可以将你们支持的乐团的作品放到因特网。以某种方式支持你喜欢的音乐(这就是自由音乐的独立特性的一个注释)。 15、为什么自有音乐可以运作起来? 传播方式:在数码时代,自制的录音制品质量已经大大提高,高质量复制品的制作越来越容易,并且其传播并不需要依靠大的传播媒介。如果音乐出色,它会以几何级数传播,这完全可以和大唱片公司的传播网络相匹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基民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客户端|基点俱乐部 ( 粤ICP备16117437号-1 )

GMT+8, 2024-5-7 09:36

Copyright © 2001-2021, 基点俱乐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