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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音乐试听交流版的音乐问题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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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鉴于基点目前发展到一定规模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必然要逐渐走向规范运作。关于古典音乐、民族音乐、现代经典音乐、戏剧和歌曲的分享品质和有关问题,引起了热心会员的广泛探讨,建议成立一个委员会来处理相关事务,以解决目前没有专人负责的局面。以下是提案,请诸位评议:

1. 委员会负责有关基点经典音乐的音频的规范制订、评价审核、争议仲裁等事项。

2. 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1人为常设席位,属论坛所有者(竹子和今天没货)之一,根据其各自情况轮值,无期限限制。其余6人由合法和有效会员投票选举产生,一届按自然季度划定,每届至少替换其中3人,增补委员由会员投票产生,每位委员连续任期不超过2届。

3. 委员有义务参与委员会的事务并尽相应职责。

4. 委员会的决议和结论由简单多数实名投票决定,常设席位拥有否决权。决议和结论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如无实质性变更,则顺延。其实施由当任各版主执行。

5. 委员的产生流程:
(1) 在季度末倒数第7天,委员会公布当届离任委员的名单。
(2) 发下届增补委员提名帖,由合格会员对候选人进行提名。所谓合格会员是指现有会员中注册时间达1个月以上、最近6个月无严重违反论坛规定之行为、非本届委员、在音频版发表过实质性评论(如“好”、“顶”这类就不属于实质性评论)回帖达10帖以上者。
(3) 增补委员的资格是在本论坛上传经典(非流行一时即逝)的音乐、戏剧或歌达10首以上、最近6个月无严重违反论坛规定之行为、非本届委员和论坛所有者。
(4) 在提名过程中,每位符合增补委员资格的被提名者至多被3人提名,否则该合格会员之提名帖将被视为无效(即便他/她提名了另一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5) 提名时间为3日。获得3人提名的会员将成为候选人。
(6) 对有效的候选人发投票帖,由非候选人的合格会员投其中1-3人的票。投票时间为3日。获票数最高之3人为下届增补委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26 20:43: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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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解决目前没有专人负责的局面


怎么变了没专人负责啦???

难道三大音乐版的版主们都是形同虚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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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Aha   
  



  
等级:超级版主




嘿嘿,阿虾成“超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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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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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同版的几位版主对一首曲子有显著分歧,且无法协调,就需要有明确的成文给予一些基本的参考准则。一些非版主会员在音乐方面的修养并不比当值版主差,有的造诣还很深,由他们参与准则的制订和评判对论坛有益。此外,立法和行政分开较为合适,也避免了当任版主经常受到一些与音频相关的不明就里的指责。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版主专注于版的日常管理,而将规则制订之类的事务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置,可以使日常工作降低,也便于论坛吸纳更多的会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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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6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主意不错 建议由各版版主和论坛贵宾投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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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6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是否当版版主可以自行处理的事情,就不要劳动到委员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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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委员会只是制订规则和处理版主难以处理的仲裁,具体实施还是由版主执行。而且委员会并不排斥当任版主作为委员,但并非当任版主一定是本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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