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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妞妞

朋友木子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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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许多人和苍蝇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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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6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假如妞妞你有个男朋友,就是有过性关系的男朋友,他把你们俩之间的事情写出来放到网站上,“写你们是怎么发生的,过程又是怎样的,描写细致到了具体动作和对话,详尽的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个人是谁。”不仅如此,还就你的身体部位、性行为的反应、性能力等等详细描述,大加评论...... 你会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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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6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看过木子美的日记。~~~~要开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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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过: 做事之前要考虑后果,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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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6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王磊欠缺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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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6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王磊用的是真名呀?是不是王磊不地道,得罪了她(。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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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9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论是:不要用真名和女人上床。 终于明白为什么雷锋做好事从来不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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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也不是MZM的错,难道男人就不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点责任吗? 虽然我也是个男人--鸡巴指挥大脑。(原谅我用了某些不雅的词) 总结:看来还是养条狗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9 18:54: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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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9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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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30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认为木子美所作所为违背了一个基本的原则,性行为本是两个人的隐私(无论其中包含的目的是什么),未得双方同意便见诸文字,的确对其他人极其不尊重。为的是个人的情绪,利用文字进行发泄,并不可取,招致后来的结果,也是一种不尊重的回报。也许是太年轻了,不过我羡慕年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30 22:36: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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